在我的钓鱼圈子(淡水)里,有好多种不同类型的人:
1)通杀型 - 不管鱼获大小,好不好吃,通通都拿回家,像样的鱼获吃不完就分派给左邻右舍,小的就拿去喂猫喂狗∶
此类型的人多半都是上了年纪,老一辈的钓鱼人,如果和他们谈起钓后放,他们会回答你说:“我钓了几十年的鱼,都是把所有鱼获拿回去,又不见得它们绝种?更 何况,就算我不拿回去,别人钓到也是通通拿回去的,你们不拿才是傻的!”。要和他们提倡钓后放,简直比登天还难;
2)取大弃小型 - 不会把成年的鱼获放生,通通都拿回去,吃不完的就当红包一样派,小的就丢回水里。此类型中又可分三大类∶
a. 小到没有肉的鱼获才放生
b. 小的拿去送人会没有面子,所以我不拿
c. 小的放回去,等大点我再回来钓
此类型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了解到钓后放的真意,但是确不能说他们没有钓后放;
3)适可而止型 - 只拿适当的鱼获,其余的放生∶
此类型的多半只会拿一两条鱼获,肉质不好吃的鱼获他们也不会拿,会提倡钓后放运动;
4)钓后放型 - 完全不拿任何鱼获,全部钓后放∶
简直就是新时代的钓鱼人,不过在我的钓鱼圈子里,只有一人(但是他全部钓后放的原因是他不吃淡水鱼)
而现在的我,是属于第三类的。
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十五年前),完全不知道什么是钓后放,更不用说什么钓后放的意义,周围的朋友,也没有一个提过钓后放这个名词。当时的我,才刚 开始接触钓生鱼,我时常都会跟随一些钓鱼前辈们去曾是马来西亚生鱼天堂的林幽湖钓生鱼,当时的生鱼数量,是多到恐怖,可以说是变态,就算是新手的我,一天 下来我也能钓到二三十尾一公斤以上的生鱼,尖头斑或梅花斑。由于我们是骑电单车去,没有可能把所有鱼获带回来,所以会优先拿尖头斑和梅花斑(梅花斑带回去 如果存活就拿来养,死了就丢掉,因为不怎么好吃),至于生鱼呢?不懂事的我们,时常就随手把不要的生鱼留在岸上,让他们自生自灭,甚至还会把一,两公斤的 生鱼拿来当足球踢,也不会在乎他们的死活,完全没有考虑过任何后果。
自从马来西亚第一本中文钓鱼杂志,钓鱼月刊开始提倡钓后放运动后(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是钓鱼十戒),我们也开始慢慢地体会到钓后放的必要性,至少,我 们再也不会胡乱拿鱼获来当足球踢了,不要的鱼获也会把它们放回水里。不过当时仍然有很多人在怀疑,至少我周围的朋友就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时常都会说:“ 相片而已,放生是假的,有用线绑住的,拍了照后他们也是抓回去吃的!”。
又不知过了多少年,随着钓鱼秘籍的VCD面世,他们才真正的相信有人会钓后放,在加上鱼获的减少,会钓后放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由此可见,钓鱼人多半都是视觉动物,简直就是正牌的“百闻不如一见型”。
虽然我国政府不像其他国家一样有鱼获和垂钓时期的限制,但是在鱼产逐渐递减的现况下,很多的钓鱼人都已经察觉到钓后放的重要性,可是却又会抱着“别 人不放为何我放”的矛盾心态。。。所以只要你我时常向他们提及钓后放又或在他们的视线内钓后放,周围的钓友看多了,包括友族,久而久之就自然会觉得钓后放 是理所当然的事,慢慢的也会被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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